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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高校

省财政厅检查组来我校开展非税收入质量检查工作

时间:2016年04月22日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税收入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行为,促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提高财政收入质量,4月15日省财政厅检查组一行3人在组长陈金荣的带领下来我校开展2015年非税收入质量检查工作。副校长许存宁、财务处、后勤服务中心、三所附属中学、民族师范学院相关财务负责人参加了检查会议。张雄伟书记、刘同德校长看望了检查组全体成员,并代表学校对检查组指导学校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检查中,检查组与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专项检查工作前的见面交流会。陈金荣组长简要介绍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检查的内容与范围,并希望通过检查了解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当前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副校长许存宁向检查组简要汇报了我校在非税收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检查组对我校2015年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房屋出租收入、利息收入、固定资产报废残值收入等进行了为期一天的检查和核对。

 

 

通过核查账簿、报表、缴库凭证、出租合同、收费许可证等资料,检查组指出,我校非税收入工作较为规范,各项收费均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不存在违规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搭车乱收费、减(免)收费等现象;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应缴未缴、坐收坐支等现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租赁收入严格执行国家及省上有关规定,全部进入财政公务仓管理,租赁收入由学校统一上缴到省财政专户,并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在票据使用过程中,学校严格执行票据管理要求,按规定办理财政票据的领用、核销手续,不存在管理不善的情况;学校非税收入不存在隐匿、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同时,检查组也指出在非税收入具体账务处理时存在与我省其他高校的共性问题,需报财政厅协商后统一解决。

此次检查不仅对我校非税收入工作起到监督促进作用,也必将为我校今后进一步开展此项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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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青海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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